四川幼专学生社团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0-6-4 12:59:04   查看次数:
 

 

一、会议出勤

1.各社团负责人应按通知出席社团部召开的会议。按时出席且无迟到、无早退者,每次加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者,每次减3分,超过3次,取消社团评优资格,对社团进行整顿,暂停社团活动。

2.如社团负责人不能到会,应派社团主要干部出席会议,否则按缺席对待,一学期社团负责人五次未亲自参加社团部召开的会议,取消该社团一切评优资格。

3.参加会议时破坏会场秩序,无理取闹,每次扣2分。

二、社团活动

1.社团活动包括大型活动和常规活动(训练)两部分。大型活动指有一定影响,展示社团特色,参与人数较多的社团活动。常规活动(训练)指社团内部的小型常规交流活动。

2.活动申请及审批:开展社团活动均应提前向社团部申请,其中举办大型活动和涉及校外的常规活动(训练),均应事先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常规活动(训练)不需要书面申请,但应向社团部口头申请并登记备案。

没有提出申请擅自开展活动者,或提出申请,但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者,一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者,注销社团资格。

3.大型活动:每学期应举办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活动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不包括会员大会、干事例会、常规活动或训练),每次活动加5分。每次活动均应备齐相关材料(活动策划,活动申请,活动总结)才能予以加分(由多个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每社团每次活动加分不超过2分)。

4.常规活动(训练):每月至少两次,每次加12分。常规活动或训练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但应提前到社团部口头申请并登记备案。

5.社团能按要求上交学期计划和总结、每次活动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其他要求上交的材料,且图文资料内容充实具体,每学期酌情加1-5分(不累加)。上交资料不具体、内容片面空洞,每次减1分;没有及时上交指定资料,且经社团部督促提醒后仍不提交者,每次减2分。

6.社团在校园广播站、校团委网页上宣传本社团活动,每篇酌情加1分。

7.社团活动入选该学年社团文化节,或在社团文化节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团,根据文化节结束后的总结情况,可在已加活动分的基础上再加1-10分(由多个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每社团加分为不超过总分除以社团数后的分数)。

8.以社团名义参加学校大型活动每次加5分。

三、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部将根据社团提交的会员名单,随机抽选若干名会员进行调研了解并进行评估。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分工明确者,酌情加1-10分;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性欠佳、缺乏活动积极性或有其它的问题者,酌情减3-5分。

2.社团账目有专人负责,账目清晰,收支平衡,无隐瞒账目、假账、错账。账本页面整洁、内容详尽、字迹工整。加5分。财务管理不达标的社团减3-5分。

3.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一周向社团部提出申请,经社团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不按规定申请者,社团部对换届结果不予承认,并酌情减35分。

4.若社团受到投诉,经社团部调查情况属实,每次扣减3分;经查实后未及时进行相应改善者,每次加扣2分;达三次以上的,社团部予以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社团进行整顿,暂停社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