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总支、学生分会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6-4 12:57:17   查看次数:
 

 

为了加强我校共青团、学生会系统的组织建设,形成良好竞争进取氛围,增强组织活力,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促进共青团、学生会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团组织、学生会的积极作用,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各团总支、学生分会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方式

1. 考评成绩每月汇总一次。

2. 每月由校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对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对应部门进行量化打分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校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每月27日将考核表填好后连同《活动申请表和总结表》一起交校团委学生会监察部审核,监察部审核通过后在28日将所有材料交校团委文秘部,由校团委文秘部汇总计算出各系部总分,并将各部门考评记录按月装订成册。

4. 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5. 每月各系部得分情况在学校内网上公布。

二、评分细则

(一)监察部

1.校团委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全勤每月加5分,迟到5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缺席每次扣5分。

2.校团委布置给各团总支的任务(如布置大型活动的会场等):按要求完成每次加5分,不配合扣10分。

(二)组织部

1. 校团委组织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团总支组织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团委组织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4. 每月至少组织所属团支部开展一次组织生活或理论学习活动。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每月加5分,不开展此项工作每月扣5分。

(三)宣传部

1.    校团委宣传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团总支宣传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团委宣传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4.    展板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校团委展板每张扣5分,不按规定摆放每张扣1分,夜晚未收每张扣3分,不按时按地点归还每张扣5分。展板有不规范字、错别字、机构名称不规范每张扣1分。

5.    海报管理:未经校团委批准擅自张贴或不在规定地方张贴每张扣2分,制作或张贴不规范每张扣1分;制作规范、美观、张贴规范每套(指宣传同一内容的海报)加1分,合格不加分。不按时回收海报每张扣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10分。

6.    文化长廊: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差扣2分;

7.    教室墙报: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差扣2分。

8.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3分。

(四)新闻部

1.    校团委新闻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团总支新闻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团委新闻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4.    每周至少5篇新闻稿件被采用,按时完成每周加2分,迟完成每周扣2分。

5.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3分。

(五)青年志愿者协会

1.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团总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或副队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4.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培训。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每月加3分,不开展此项工作每月扣3分。

5.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每月加5分,不开展此项工作每月扣5分。

(六)学习部

1.    校学生会学习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学生分会学习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每月早晚自习学习氛围抽查,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1分,差扣2分。

3.    校学生会学习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4.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5.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系部级的讲座、学习沙龙或者其他学习交流活动,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每月加5分,不开展此项工作每月扣5分。

(七)文娱部

1.    校学生会文娱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学生分会文娱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学生会文娱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4.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5分。

(八)体育部

1.    校学生会体育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学生分会体育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学生会体育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4.    每周升旗仪式:优每次加5分,良每次加3分,合格每次加1分,差扣2分。

5.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5分。

(九)生活部

1.    校学生会生活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学生分会生活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学生会生活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4.    每月组织生活部干部和各班生活委员深入所属系部学生中了解同学们在生活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并写成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报告的质量进行评分,每月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不开展此项工作每月扣5分。

5.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3分。

(十)女生部

1.    校学生会女生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学生分会女生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校学生会女工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3.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5分,一般加2分。

4.    积极深入所属系部女生中了解女生的心理动态、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写成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报告的质量进行评分,每月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不开展此项工作每月扣5分。

5.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3分。

(十一)清洁部

1.    校学生会清洁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学生分会清洁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每月清洁检查检查人员考勤:全勤每系每月加5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缺席每人每次扣2分。

3.    校学生会清洁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4.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5.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3分。

6.    教学区域清洁检查标准按《四川幼专教学区域清洁检查评分细则》执行,分数同时计入每月工作得分。

7.    宣传栏管理:每周检查一次,干净每次加1分,脏乱每次扣1分。

(十二)纪检安全部

1.    校学生会纪检安全部例会或通知参加的会议,各系部学生分会纪检安全部部长或副部长应至少有一个代表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3分,每月全勤加3分。

2.    每月早晚自习出勤、纪律抽查: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1分,差扣2分。

3.    校学生会纪检安全部布置的任务:根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每次优加5分,良加4分,合格加3分,迟完成或不配合每次扣5分。

4.    协助工作情况:积极协助每次加3分,一般加2分。

5.    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或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方面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经认定每月加3-5分。

6.    积极组织活动每月加3分。

 

(十三)文秘部

1.各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工作简报应由团总支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负责,每月按时交校团委文秘部,按时上交并且格式规范(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加5分;不按时上交扣5分。

三、评分细则说明

1.    活动材料以上报时登记时间为准,活动申报应在活动前三天上报,活动总结应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报,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参加考评,活动加分以在递交申请和总结材料时填写的活动登记表为准。

2.    各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上报的月工作简报截止时间为每月261700。电子文档请发至校团委邮箱:scyztw@qq.com(该邮箱不接收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位下属职能部门简报。)

3.    海报加分以海报在校团委盖章时鉴定登记记录为准。

4.    校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月所填写的考核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考核,由监察部责令该部于当月28日前修改重交,同时扣减该部部长工作量化得分1-5分,并通报批评。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6.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团委。

 

2009121 制定

2010527 第一次修订